合肥市庐江县教育系统面向部分高校引进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告
宣讲会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10:00
宣讲会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编委研究决定,合肥市庐江县面向部分高校2022年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开引进中等专业学校、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共78名。其中高中教师28名、初中教师30名、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5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具体情况详见《合肥市庐江县教育系统面向部分高校引进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件)。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或在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在一年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岗位表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某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位的引进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00至5月2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其中涉及学历、年龄等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完全一致。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2年5月27日16:00前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线上面试的方法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教材为与引进岗位一致的相应学科教材。面试前统一组织线上面试设备调试及模拟。正式面试当天考生按指定内容先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
面试结束后,由考官集中分学科进行评分。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具体面试时间和注意事项以网站公告为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学历高的,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的(下同)。如需答辩,答辩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庐江县教体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资格条件、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认定合格。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五)自主择校及报批
1.自主择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自主择校的岗位人员实行自主择校,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办理拟聘用确认手续。
参加自主择校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环节出现不合格、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缺额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2.报批。自主择校结束后,县教体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六)聘用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先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将个人档案转至庐江县教体局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
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五、工作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等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引进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它事项
(一)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二)监督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551-82563317(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三)防疫要求
引进工作按照我县当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需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
(四)其他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庐江县教体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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