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您好!
您的孩子即将完成大学本科学业、走向社会、服务社会了。在这毕业生面临人生旅程又一重要转折之时,我们希望家长能够了解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理念,充分发挥拥有的各类社会资源和条件,全心全力帮助孩子想办法、找出路,尽早就业、尽快就业。
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495万,比2006年增加85万人,有100万大学生未能如期就业;2008年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比2007年增加64万人,将有大约144万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如期就业;预计今后三年内毕业生人数还将以每年50万的速度增长,就业形式非常严峻。
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原则,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就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当前,“先生存,后发展,先就业,后择业”已成为毕业生的就业理念。
对于到艰苦地区乡镇以下机构的毕业生,从事为期1到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的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600元生活费,由省级财政承担。服务2年以上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定。服务期满后,优先推荐在本系统就业或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另外支持毕业生到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非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已取消落户限制。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方面,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等等。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高校毕业生共同面临的难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就业氛围,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服务。所以我们恳请家长要督促孩子积极就业,在物质上给予支持,在精神上给予鼓励,在方法途径上给予指导,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孩子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我们也希望家长能主动与我们保持联系,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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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日